回到宿舍后,范某将此事告诉了同事陈某(男,21岁,江西丰城人)和巢某(男,24岁,江苏丹阳人),二人也是听得津津有味,热血沸腾的。于是,三人一拍即合准备再次实施盗窃。
从3月22日至4月15日的近一个月里,三人频繁到该超市“扫货”。
起先还半买半偷,慢慢地,三人越发猖狂,范某进入后用砖头将门抵住,同伴在外望风,出来时再将砖头拿掉。如果遇到砖头被人踢掉的情况,就让同伴扫码开门。
随后,超市运营人员发现商品库存与实际销售差额巨大,于是马上报警。
接到报警后,宁围派出所当天的值班民警林卫奇和郑涛带人迅速赶赴现场,调取了店内近一个月的监控视频和进门扫码时留下的手机号码,进行分析研判后,锁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并在宁围新安村的两处租房内将三人抓获。案件破获之快,办案民警也对小编开玩笑:破这种案件,简直是考试遇到送分题!经初步审查,三名嫌疑人供认从3月下旬开始,先后近8次到该无人超市进行盗窃,所盗窃商品均为生活用品及食品,涉及金额近8000元。
目前,三人因盗窃罪被萧山警方刑事拘留。一方面无人超市在进门时都配备有生物识别系统,并在室内安装多个摄像头,无监控死角,同时商品内置了电子标签,在内实施盗窃将无所遁形。
另一方面,尽管无人超市内的商品价格不高,但盗窃超市商品仍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将处以五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及五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罚款;
如果盗窃超市商品3次以上,将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从而构成我国《刑法》中的盗窃罪,将面临罚金、管制、拘役乃至有期徒刑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