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关爱民生法治行项目惠民便民

 今年以来,全市政法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深入实施市委《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2017年法治苏州建设工作要点》,以建设法治型党组织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苏州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先导区。

当前,全市各地、各部门以迎接新一轮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为契机,全面推进法治苏州进程,努力实现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为当好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2013-2015年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公众法治建设满意度达到97.45。
深化法治型党组织建设
推进法治苏州各项工作
分解责任,为法治建设布好局。为切实落实市委《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意见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项任务的分工方案》明确的222项任务和《2017年法治苏州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58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推进时序进度。上半年对具体任务落实进度进行了中期督查。
深化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为法治建设带好头。结合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全国首倡的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制定下发《苏州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力争到2019年,在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党规党纪执行水准、依法决策办事能力、党内监督工作成效、法治引领保障水平等六个方面实现显著提升,让法治型党组织成为苏州党的建设的响亮品牌。按照该计划,今年是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定标明责年”,上半年开始着重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一批与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联系紧密、匹配度高的制度。
推进法治核心竞争力研究,为法治建设支好招。借助高校智库优势,把脉苏州法治建设。联合苏州大学法学院开展“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课题研究,分析法治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优势、表现、条件,从而提出法治作为核心竞争力的路径选择。
实现重点工作新突破,为法治建设奠好基。各地、各部门以贯彻市委《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大力度,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作出新成绩。
地方立法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和《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依法行政方面:以市政府名义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探索重大行政决策案例指导机制,积极培育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
公正司法方面:市中院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联合全国近20家主要网络媒体和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参与直播,1200余万网民在线观看,打赢执行攻坚硬仗。深化和拓展以“电子卷宗+语音识别+智能服务”为主要内涵的智慧审判苏州模式。苏州市、常熟市检察院就一起跨国电信诈骗犯罪,联合派员远赴西班牙现场引导公安取证,开创跨国引导侦查新模式。公安机关探索苏州“警务大脑”建设,启动道路事故预测、重点人员再犯罪预测、千亿时空数据计算平台、嫌疑人异常线索预测等方面探索。加快推进“数据上云”,占公安数据的90%的429类324亿条数据“云”上汇聚,实现高度整合、全警共享。
启动新一轮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为法治建设聚好力。开展第九轮“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着力依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推进新项目。确定并实施年度“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项目10个。力争在完善司法拍卖工作机制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惩治与防控污染环境犯罪专项工作,公安微警务提升工程等工作上取得积极进展。二是加大专题宣传。在媒体开设“关爱民生法治行”专栏,加强对系列活动的舆论宣传,提升百姓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工作督查。组织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督查活动,对市各有关部门、各地法治惠民工作半年度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举措。
围绕创建法治先进市目标
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最大的政治任务。因此,今年下半年全市政法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全市政法系统要紧紧围绕创建法治城市先进市目标,继续紧扣年内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工作重点落实到位,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两办相关《实施办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实施依法执政报告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社会调查、群众评议、行业评价、媒体征询、综合考核的法治创建考核体系,提高全市法治建设绩效。
坚持德治与法治融合共治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
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年内,围绕“德治法治融合共治,推进法治苏州建设”主题开展研讨。
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社区基金会、创新社区网格化、推进“全科社工”服务模式。通过优化创投、扩大政府采购,提升社区服务社会化水平;深化三社联动,活跃社区协商。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新一轮法治建设先进镇(街道)考评、推进诚信守法先进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水平。强化公民的法定义务观,督促和引导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省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申报工作,确保已获表彰的4个地区通过复核,力争有新的地区获得省法治示范县(市、区)称号,使我市创成数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继续深化法治关爱民生工作
把做好法治惠民工作作为服务“两聚一高”和“六个一”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抓手予以推进落实,开展优秀项目评选,全力完成省下达的年度8件法治实事的落实,确保年度市级10项“关爱民生法治行”项目以及各地实施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择优向省推荐优秀法治实事项目。
加大宣传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
开展全市第五轮法治建设满意度模拟测评工作,开展提升法治满意度的调研活动,在分析差距,寻找对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法治各项工作以及舆论宣传工作,力争年度法治满意度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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